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相关精神,截止到2016年6月1日,国务院已分6批取消的职业资格高达319项,其中建设类的职业资格达27项。继国务院先后取消一大批职业资格后,又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文件。文中提出:“要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学过程,共同开发课程和教材等教育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和评价”。2015年9月25日,《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经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其中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或者注册执业资格,按照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其中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行业职业标准和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按照以上文件要求,为满足预算从业人员及国务院取消的其他建设类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提高的需求,通过行业自律,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与北京建设教育联盟相关建筑施工企业共同商定,由联盟内的培训机构对预算从业人员等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组织培训评价,为培训评价合格人员颁发合格证书,该证书为建筑施工企业选拔聘用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具体培训评价事宜另行通知。
二O一六年七月四日